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暫停使用廚餘養豬9/30到期後措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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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前宣布今(110)年9/1~9/30期間暫停廚餘政策,目前已經過了兩周,關於9/30到期後的措施如下:

登記飼養規模199(含)頭以下者,禁止使用廚餘,輔導其轉型或退場。
200頭以上取得再利用檢核者,恢復依規定蒸煮使用廚餘,並落實加強稽查。
地方環保機關持續清除街頭巷尾私設的廚餘回收容器。

轉型輔導
對象:取得再利用檢核資格者
補助金額:2,500元/頭

退場措施
分為畜舍補助、廢水處理設施補助與畜舍拆除廢棄物清除費用補助,還設有獎勵金制度,相關的補助方式可見下方圖表,其中,畜舍補助的差別級距加成算法為:用地需符合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者,以1倍計算;未取得合法建物證明,已取得土地作畜牧設施容許使用,以1.2倍計算;未辦理畜牧場登記,但已取得合法建物證明,以1.4倍計算;已辦理畜牧場登記或飼養規模未達登記條件但已取得合法建物證明,以1.5倍計算。

最後呼籲各養豬業者應遵守政府規範,共同防堵非洲豬瘟疫情入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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